前言

数字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数字权益确立与保护人类社会正在迈向一个崭新的文明时代,即数字文明时代。

数字文明发展的基础是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的构建,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担起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责任,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然而,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的莲物发展,给数字生态下的政府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数字资产安全、数据跨境流动风险、数据平台垄断、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数字资产权属确立等问题凸显出来,全球数字经济治理面临诸多新课题与新难题。

如何培育一个安全的数字发展环境,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数字文明生态,如何形成一种数字业态下的有效监管,如何鼓励与保护数字文明进程中的种种创新,激发数字经济运转的真正活力,都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运用构建新的文明体系的逻辑思维,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这其中,数字权益的确立与保护是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首要问题,甚至可以说,它是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为我们建立未来安全可信网络生态。打造合规活跃的数字环境体系铺架一座结构完美、设计新颖的现代化桥梁。

2.NFT市场火爆说明以艺术品为代表的诸多领域数字化发展需求强劲旺盛“

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Token,NFT)首次出现在2014年,但是在2020年开始被重视,而在2021年开始火爆。

NFT通常是指开发者根据ERC721协议或是类似协议所发行的代币。

它的特性为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简单来说,采用ERC721协议或是类似协议而发行的代币就叫做NFT。

基于NFT的艺术品只是一个不可替代的代币(token)一一就是一长串的字母和数字,被放进一个数字钱包里。

大量的艺术品以token的形式出现,但是这个token是不能切割的,只能有一份,和传统数字代币例如比特币不一样。

数字代币和NFT都是数字代币,只是不同种类的数字代币。

前者是“同质化代币”可以无限切割,后者“非同质化代币”不能有任何切割:前者是地下市场的通用“货币”,后者由于不能切割,进入不同市场。

NFT对标一个独立对象(objeets对象开始时是物理对象(physicalobjects),但是也可以是處拟(virtual objects)或是数字对象(digital objects)。

因此他们的功能大不相同。数字代币可以代表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或是数字资产,而NFT代表独一无二的对象,例如数字艺 术品等。

NFT在国外火爆不是没有原因的。早期加密猫流行在以太坊系统上成为风尚,但是由于只是游戏而没有产生实质经济效益,随后很快沉寂。

但是2021年NFT再次火爆。第一季度已经超过2020年的市值多倍。

经过4月和5月的退热后,在7月开始更加火爆。

无论是交易量、价值、还是钱包,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再度引起一波巨大涨幅。

NFT事实上是一种特殊的数字代币(token)。

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报告显示,NFT是文化艺术数字化的表现形式,是加密数字技术的产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其持续火爆,有其内在原因。

由于艺术品、收藏品等资产流动性低,会遇到有价无市的情形。

需要资金的时候,只好以远低于市值的价钱出售。

对收藏者、艺术工作者都是一个困扰。而NFT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让数字版本的艺术品可以更容易交易。

数字化可以增加流动性,而流动性增加交易量和市值。

从正向意义上看,NFT可以看作是对文艺产业的数字化手段,无论是绘画、音乐、游戏还是小说都可以进行数字化,而且数字化后的产品可以一年365天,一个礼拜7天,一天24小时不受时间限制的进行交易,这大大增加了艺术品的流动性和产业价值,可以盘活整个艺术品和收藏品市场,随之带来新型商业模式,导致市场活跃。

NFT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必须看到,NFT存在很多问题,这里主要谈和中国相关的问题,包括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

NFT违反了国内现有法律和监管要求。

NFT本质上还是“数字代币”,与比特币、以太坊同类,使用类似机制。

中国已经对于代币发行融资、流通、买卖、兑换、交易炒作,及与之相关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非法金融活动明令禁止,使用数字代币的NFT交易也会在中国被禁止,

中国如果使用NFT协议会有巨大监管间题以及金融风险。

现在大部分NFT协议都运行在以太坊系统,由于中国文艺术产业(约古中国GDP总数4%)规模巨大,如果文化艺术产业使用以太坊和其数字代币(以太币)来进行NFT,会有巨大风险。

使用NFT协议等干有地下外汇直通至。NFT使用规避中国外汇监管的以太坊系统,以太坊网络原来就是一个跨境支付系统,这类行为将导致中国艺术品数字化后在国外换现。

国人可以将艺术品或是其他资产铸造成为NFT,经过NFT协议,将资金从国内转到国外,事实上是以虚拟技术掏空实体经济。

中国艺术品数字化后走向世界,或者中国创造自己的数字艺术品走向世界,这无疑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但绝不是经过不合规的地下外汇通道实现这一目标。

NFT缺乏法律保障,没有完善的认证机制。

NFT使用以太坊系统来认证,而中国居民不能使用以太坊系统,因此中国NFT投资者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NFT市场没有规范的监管机制。通过自主交易哄抬价格,特别是在分布式交易平台,交易风险非常大。

NFT不能独立于以太坊存在。

数字代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币的价值都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之上,不是存在钱包内,如果系统消失或是关闭,对应的以太币就失去价值。同样如果以太坊网络关闭,NFT价值就消失,另外遗失NFT私 钥,资产也同时遗失。

3. 中国需要合规的创新发展路径,NFR应运而生

NFT在中国不能发展,并不代表艺术品等领域的数字化发展在中国无路可走,在这里,我们创新性地提出非同质化权益(Non-Pungible Rights,NFR)在中国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由此,探索数字权益确权、存储、转移、流通的合规手段。

较之NFT,NFR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NFR 是一种数字资产或具有独特资产所有权的数字代表,NFR使用区块链技术、以计算机代码为基础创建,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一个独特的真实性证书。

因为每一个NFR包含的数据使其与其他NFR不同,所以它是非同质化、独一无二的资产。

NFR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区块链是不可更改的数字账簿,用于记录计算机代码“区块”中的交易,这些区块有时间戳并连接在一起,证明资产的来源、所有权和真实性;区块链还具有分布式功能,记录数字资产的交易历史,使记录的数字资产不被盗用、修改或删除。

NFR由“智能合约”形式的代码组成,可以为交易设定自动执行的条件,直接控制交易在某些条件和条款下在各方之间执行。

理论上,任何独一无二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都可以作为NFR的基础资产。

尤其地,这一模式为艺术作品、表演权、品牌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创造了新的分销、授权、商业化渠道。

在中国的法律监管框架下,数字财产保护制度日益成熟,《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中国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提及网络虚拟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草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0)25号)》明确提出,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

NFR这一新兴的数字资产类别必将引起越来越多的艺术家、投资者、销售平台和收藏家的注意。

NFR解决了NFT存在的几乎所有问题,具备以下重要特性:

特性

不使用任何数字代币或是他们的协议。比如比特币、以太坊或是任何数字代币,或是他们的协议。

由于没有使用数字代币及其协议,NFR不存在与之相关的违反中国法律的问题。

不使用任何公链系统,只能使用实名可信有隐私保护的互链网网络,互链网可加强隐私保护。

而现在国外所有公链系统交易都是公开交易信息。

最好的方式就是建设新一代可以监管的区块链系统,例如自带合规和监管系统的区块链系统。

确保NFR交易没有规避外汇监管的问题,由于没有数字代币参与,不可能以数字代币的形式将资产转移到国外。

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支持文化艺术产业数字化,由于数字化带来的价值实现和流动性增加,文艺产业收入以及相应国家税收实现增长。

所有NFR产品交由第三方评估、测试、认证,交易公平公开。

NFR 特色

NFR和NFT截然不同,代表全新的艺术与科技的结合。

NFR的核心优势是具备法律监管框架,而且可以由科技执行,由法律框架赋权。

NFR具有如下特性:

物理与虚拟环境紧密结合:NFR坚持以物理世界为基础,而不只是寻求虚拟发展,即不鼓励毁掉原有物理作品,只保留NFT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特性。NFR协议是中国开发的,不是国外开发的。由于虚拟环境上的数字资产和实体经济中的资产是相关联的,虚拟资产才有实际价值。

助力实体经济:与NFT哲学思想正好相反,NFR不是“以实助虚”,而是“以虚助实”。发展NFR在虚拟环境下助力实体经济,扩大市场、增加市值。数字赋能实体,而不是实体经济被虚拟世界掏空。

使用互链网技术:建立全球化网络治理,摒弃以往的互联网数字金融规则,避免行业垄断,保护数据隐私。

严格的数字资产治理:实施严格的物理资产凭证、虚拟资产凭证。其中,实际资产在物理空间,不在网络或是数字空间,虚拟资产是添附在物理资产之上的。

多样的添加价值:由于不是数字代币,又和实体经济结合,NFR的经济模型和NFT截然不同。

其他领域应用:NFR不只是艺术品领域可以应用,其他领域也具备广阔的应用空间,例如影视、音乐、游戏、数字创意、农业、体育、教育、知识产权等。

符合中国法规:NFR的本士化发展符合中国监管规则。

带动数字科技发展:传统上,数字货币科技由国外发起领导,中国跟随。现在由于国外NET不符合中国法律,中国需要一套全新的符合中国监管要求的NFR。NFR也使用区块链技术,但是和地下经济的数字代币的体系不同,属于合规科技。从此,

数字确权世界会出现走出两个不同路径:NFT和NFR。两个路径的底层技术基础和架构上会有重大分歧,包括系统架构,网络基础设施,账本系统,认证;机制都不同。

连接元宇宙:脸书在2021年宜布公司将从社交网络公司转型成为元宇宙公司,再度震撼世界。前一次震撼世界是2019年6月18日,当天脸书发布稳定币白皮书。而这次脸书是有备而来,其在2014年己经收购一家元宇宙公司,最近又收购了多家相关公司。这是人类历史上一个融合科技、文化、金融、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充分将虚拟环境和实体环境紧密结合。NFT将成为脸书元宇宙的重要科技。

与之相对的,中国的NFR属于本土发展起来的现代数字科技,可以在中国版的元宇宙中实现快速发展。

由于NFR符合中国法律,而且即使在虚拟环境下,虚拟人物、虚拟资产在元宇宙环境中都和物理人物、物理资产实现绑定,这奠定了NFR的合法性基础,也为未来数字化的产业发展和数字生态建设打开了巨大的想象空间,甚至困家法律都可以在此实现数字化,进而借NFR映射到虚拟的元宇宙环境中,开展监管治理。

4.法律问题

4.1 NFT的法律观点讨论

互联冈对物理空间和生活场景的渗透愈发深入,巨大的便利往往伴生着巨大的风险,各国政府对于形形色色的互联网创意产品,始终保持着潘多拉盒子的一份警惕和防范之心。

近来,尤以比特币等處拟货币为甚。

NFT亦面临诸多的政策风险与法律监管问题。

4.1.1反洗钱、反贪腐与反恐融资高度

匿名性、隐蔽性和价值依托于主观评价等特质,使得NFT极易成为洗钱、贪腐与恐怖主义融资等犯罪的温床。

而与此同时,分布式的设计,则大大增加了单一政府预警、规制和惩戒的难度。

如果NFT本身不能予以有效化解相应风险,则极可能遭遇如数字代币一般的限制与封杀。

4.1.2虚拟货币监管

虚拟货币的出现,实质上剥夺了政府的铸币权,对传统的法币管理体系形成巨大冲击,并酿成国际性的投机危机。

目前,尚未有将NFT与虚拟货币明确等同的法律法规出台。

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是否具备双向兑换、是否具备一般价格衡量等维度,是NFT与虚拟货币的分野。

差异一旦模糊,身份必将混同。

中国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的出台为信号,已经表明了对于虚拟货币彻底否定的鲜明态度。

4.1.3 证券监管

较之普通商品,法律法规一般予以证券更为严格和审慎的审查监管责任。

NFT是否被认定为法律意义的证券,将决定其发行与交易是否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中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同时,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

普通商品的消费功能之外,如果NFT兼具一定的权利证明、权利请求、权利追索功能,将有可能面临证券监管机构的事实审查。

4.1.4 外汇与税务监管

NFT交易方式,是区块链上完成确权、支付,其支付工具为虚拟货币。

实践中,虚拟货币可以通过中介与各国法币进行双向兑换,极易成为资产跨境转移与逃避课税的治外管道。

在中国,除税务监管外,还叠加有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

自2017年始,对于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多宗对外跨境投资,有关部门纷纷亮起了红灯,背后无疑有投资脱实向虚、资产资本外流的担忧。

基于以上,NFT在中国将面临着此路不通的困境。

4.2 NFR 法律问题探讨

有别于传统资产类别,NFR具有一系列独特的商业、监管和法律的考虑,既适用现有的法律和监管,也出现了一些突破传统认知的新发展。

NFR创建和交易的首要前提是不逾越任何法律和政策红线,不从事任何需持牌经营的业务,例如证券经纪、拍卖等,或任何被明令禁止的活动,例如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非法发 售代币票券等非法金融活动等,并遵循反洗钱、税务、外汇等的合规监管要求。

同时,与之相关的关键法律问题还包括,如何对NFR的底层资产和交易类别进行分类、知识产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托管、内容审核、消费者保护等。

虽然每个NFR要结合其底层资产和交易类别进行分析,但其中最容易被误解的可能是权属问题,例如知识产权问题。

以某件画作为例,以其为基础资产创建的NFR在出售、购买、授权许可时,卖方出售的是这幅画作的数字代表,即NFR,它和原作品本身是两个独立的东西。

NFR将被放在区块链上,它将识别NFR的所有权或相关权益是否被转移,这就是该NFR的功能。

而更复杂的是许可/授权问题,也就是卖方和NFR的许可是什么?

在出售、转让、授权、许可NFR的过程中会转移哪些知识产权?

常见的误区是,NFR的买方通常认为他购买了与NFR相关的基础资产;但实际上,原创作者往往:仍然是版权所有者,他保留了复制、分发、修改、公开展示作品等独家权利,买方通常只收到NFR或和NFR相关的一系列捆绑的有限权利。

因此,确保在创作者/艺术家、购买者/收藏者和任何其他参与方之间有效和公平地分配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NFR包含描述其所对应的资产的元数据,NFR随附的权利是由NFR的创建者决定的。

如果NFR的创建者是内容创作者,那么创建者自身即拥有内容的所有权利,并可以创建对应于该内容的NFR,将其中的任何权利转让给买方,例如,

使用、复制、展示和修改内容的权利:如果NFR的创建者是从其他创作者处获得内容,那么创建者的权利将受限于该创作者转让或授权给他的权利,并且只能将这些有限的权利转让或授 权给买方,例如,使用第三方享有著作权或相关合法权利的作品或使用第三方享有肖像权的肖像等素材创建NFR,则应获得第三方权利人的授权。

因此,和传统的知识产权权利分割一样,NFR的交易也应确保通过淮确清晰的交易条款实现买卖各方的交易意图、权利分配和转移。

具体的,通过智能合约(复杂的代码)详细说明所有权、转让的权利、NFR使用的限制、许可费的支付、日期和时间戳、是香向上游支付授权许可费等等。

智能合约的代码编写完,将作为数字证书保存。

此外,常见的问题还包括,限制买卖双方减损作品的经济价值、甚至仿冒的问题:例如,创作者可以通过创建不同类型的文件为同一数字资产创建不同的NFR达到制作无差别副本的 效果,买方也可以复制、修改或创建原始基础资产的衍生品,并将其作为“真实”的NFR,这些都是这一新模式下值得关注的问题。

5.NFR系统结构和协议

NFR只使用互链网,而互链网不同于互联网,互链网保护隐私、反垄断。

NFR设计方案的哲学思想和NFT有许多不同之处。

现在大部分NFT只在以太坊系统上运行,以太坊上的实际资产存在以太坊网络上,钱包只是打开网络资产的钥匙,不是实际资产。

如果以太坊系统被下架,或是私钥遗失,数字资产就会消失。

但是NFR不同,实际资产不存在网络上,在区块链系统上只是存数字凭证。

有了数字凭证,就可以对实际资产主张权利。

而且是多链参与,如果一条链出现问题,其他链仍然可以运行并提供服务,而NFT只在以太坊上运行,如果一个国家禁止以太坊,则该国居民在以太坊上的交易就是不合规的。

NFR采用《数字货币或是数字凭证(中):传统数字货币模型与国家货币体系的冲突》提出的交子数字凭证。

数字凭证不是实际资产,只代表实际资产的拥有权。

由于采取实名制,每个数字凭证都是独立制定的。

其他人拿走数字凭证,交易时智能合约会将资金自动转进合法拥有者,而不是持有数字凭证者。

古代银票为了防假,采用了多重印押、密押技术,还有隐藏的记号,还同时要本人画押,在提取款项时,钱庄还要留下印记。

NFR数字凭证也采用多次加密,数字签名,实名认证,加密存储,将拥有者身份证也打进NFR数字凭证,然后这些数字凭证存在多个区块链系统上,连接自律组织或是监管单位。

参与系统包括:

1)客户身份证认证中心系统;

2)数字艺术品发行单位:

3)数字艺术品认证中心:

4)数字艺术交易所;

5)相关区块链系统。交易所可以是电商,或是线下实体商店,或是两个都是。

不同于NFT,NFR没有任何数字代币,没有支付系统,因此没有地下外汇通道。

PS:其实这个和支付系统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所有的支付,使用的是银联体系,受到监管,自然也就不存在问题。

而且使用多链系统,由不同链存相关信息,不像NFT主要存在以太坊系统上,增加了系统可靠性。

还采用区块链数据湖的双锁定机制,各链不能各自为政,相关数据有多个链共同维持,更加安全。

所有数字艺术品发行单位都必须在数字艺术品认证中心注册,得到许可后才能作业。而且所有发行的数字艺术品都必须先注册才能发行。

他们必须同意接受自律组织或是监管单位的监管。

由于每个数字艺术品都是独立不可复制,不可切割,每个都必须在认证中心注册。

认证中心有相关的艺术品评估中心提供评估服务,认证中心得到他们的评估后,决定是不是认证一个数字艺术品、成为国家体制下合规的“数字艺术品”。

认定后拥有者可以买卖、收藏,展示。

由于数字艺术品只存在电子环境(或是虚拟环境),所有交易都经由认证中心的认证流程来确定其合法拥有者。

系统特性总结:

  • 使用多链系统,不同链维持不同数据,并且和自律组织或是监管单位连接;

  • 使用互链网,数据加密再分片,大大增强破解难度;

  • 使用区块链数据湖的双锁定的协议,数据加密存在两个以上的区块链系统内,保障数据不能被篡改:

  • 采用数字凭证模型,而不是数字货币模型,物理资产仍然留在物理空间,但是数字凭证存在互链网系统上。数字凭证包含拥有者的数字身份证,数字凭证被他人取去,买卖有困难,即使成交,智能合约会自动转账给资产合法拥有者。

6.中国元宇宙发展路线

由于元宇宙是现实和虚拟结合的世界,元宇宙等于创造了一个新的实时、多元化的经济体系。

元宇宙是一个科技、文化、艺术、商业、娱乐、教育、体育的结合体,而不是一个单维度的融合科技。

在元宇宙的世界,用户可以使用不同名字,参与不同事件或是项目,有不同角色。

而且元宇宙建立在网络上,支持不同地区的人们在虚拟环境中一起游乐、工作、交易。

虚拟环境有的时候可以比真实环境更加遥真,更加活泼,更容易交互。人在虚拟环境下的行为和实际环境下的行为不同,例如在漫画、电影、小说上的人物和现实人物的行为不同

在元宇宙环境下,可能有超越的行为,可以更加积极向上,但也可能从事违法行为。

美国最大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脸书在中国居民无法参与,是不是代表脸书的元宇宙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因为元宇宙和脸书一样,都是一种无国界的全球性冈络。

中国的元宇宙应该怎样发展?

根据过去美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发展来看,滞后的监管已经让比特币对美国金融市场造成影响,后来甚至挑战美元。

因此,中国如果要发展元宇宙,需要有强大的行业自律,以及在政府强监管政策指导之下发展。数字身份证就是第一要务,而且互链网认定身份是最可靠的机制。

所以,NFR和元宇宙的核心问题是一样的,就是明确法律框架加上监管要求,开发相关的法律科技和监管科技,直从元宇宙研发就开始,用科技把合规和监管机制植入元宇宙系统内。

商业是元宇街的一个应用,在元宇宙内,各式各样的商业活动,包括银行、股票、期货、买卖、跨境交易、支付、贷款、保险都可以进行。而这些活动在现实世界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身份认证、资金确认、资产确权、反洗钱、支付、结算流程才能完成。

而这些在元字宙仍然是必须遵守的。

不然元宇宙将成为“暗宇宙”或是欺诈天堂。

诚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NFT和NFR也不是法外之地,元宇宙更不是法外之地。

元宇宙应是一个光明、开放、信任的世界。

在元宇宙,国家法规仍然存在。

诚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元宇宙也不是法外之地。

例如一个北京客户可以在元宇宙的一个电商购买一个国外艺术品,这个数字艺术品是真货,还是没有版权的赝品?

如果未经查明,可能就买到赝品。

在数字元字宙,假货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因为电子假货,和物理假货不同。

拿着仿冒的包上街,人们可能会认为是真货,但在虚拟环境下,假货和真货质量可能是一样,但是假货却没有价值。为了保护真货,许多应用会拒绝假货上门。

例如在元宇宙的派对,虚拟人可以穿戴虚拟衣服,但是穿假货可能在入口时被拒,而且假货会被智能合约自动发现。

在元宇宙数字画廊内,上面摆设的数字艺术品也必须是有数字权利(数权)的真品,而不是质量几乎一样的假货。

因此元宇宙会重新定义假货。传统假货就是像真品的仿造品;但是在元宇宙,假货是没有数权的产品,在电商、交易所、拍卖场,没有数权的产品就是假货,没有收藏的价值。

而认定真假货的关键就在于NFR技术。

未来发展之路

2021年元宇宙成为世界的关注点,但是如何发展元宇宙还没有达成共识。

我们认为中国发展元宇宙不应局限于目前国外流行的游戏、地图、数字货币等应用,还有将视野投向更重要的工作。

建立国际NFR基础设施:艺术品数字化世界不应只有NFT协议,NFR协议也可以成为国际标准。

让元宇宙或是其他虚拟或是数字金融,可以有一个健康、公平、公正的环境做交易。

例如一个数字艺术品,NFR可以验证该数字艺术品是真货或是假货。

国外NFT运行在以太坊网络上,而以太坊的支付功能还不能达到国际支付功能,需要依靠交易所来维持现在的交易量。

如果加上大量NFT艺术品,以太坊更不能支持,而且以太坊是公开信息的,不保护隐私。而NFR是多链,链网系统,可以扩展。

建立互链网基础设施:现在的区块链系统,包括脸书的区块链系统都是单链,即使较高的科技水淮仍不足以服务元宇宙的需求。

现在的互联网,不保护隐私,而且被大型企业垄断,让许多中小型企业无法发展。在当前中国反垄断

保护隐私的环境下,互联网需要光荣地走下历史舞台,让保护隐私、反垄断的互链网支持新型数字经济。

元宇宙科技

国外观点认为,元宇宙上会有大量文艺活动以及文艺产品,因此NFT是元宇宙的重要拼图。

本白皮书提出的NFR比NET更加广泛,由于自带身份认证和监管机制,在合规元宇宙上会有更大的发展,例如NFR加上合规数字货币可以建立合格数字金融体系。

一般认为元宇宙需要大量的科技加持,例如虚拟现实、物联网、区块链、交互、电子游戏、人工智能、网络、仿真及运算技术。

事实上,元宇宙科技比这些更大而且更深。

脸书在2014年收购了一家元宇宙公司,后来又预备收购一个芯片公司,只是末获成功。

2019年脸书和芯片公司合作视频记录芯片,而脸书不是第一家有这样规划的公司,2016年谷歌就开发了Tensorchips,微软也有类似的计划。2019年脸书为 元宇宙开发了一套新的操作系统,包括手机上的操作系统。

这是世界第一个基于App的操作系统,传统操作系统都是基于数据,这是科技上一大创新。

而脸书在芯片上的计划没有因为上次失败而停止,2021年9月媒体报道脸书预备生产自己的芯片,一个从事推荐引擎(Recommendationengine),另外一个处理视频。

此外,为了满足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GDPR)的合规要求,脸书还预备收购网络安全公司。

除了脸书,芯片公司Nvidia也生产了为虚拟协作和实时物理精确模拟Omniverse的开放平台,可以使用户在共享虚拟空间中从事设计工具。

这带来一个重要信息,元宇宙不只是游戏或是娱乐,复杂的跨国工程项目可以在元宇宙平台上进行设计和仿真。

而且元宇宙平台以后预备支持建筑和工程、媒体、娱乐、制造业、超算、游戏、交通、物理实验等应用。

数字资产也是元宇宙的一个重要部分,数字资产可以注册、追踪、买卖、使用。

此外,元宇宙硬件还包括消费者硬件(Consumerhardware对新型智能手机、航天仿真、计算机服务器的需求也是极大的。

例如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3月,GenvidTechnologies在FacebookVatch上运营首个大规模互动现场活动(MassivelyInteractiveLiveEvents,MILE)。

该活动有8个环境(生产、备份、试运行、QA和开发),每个环境都由超过12个GPU和数百个其他CPU支持,其中一个项目在亚马逊平台上耗尽GPU服务器,几乎导致亚马逊云平台瘫痪。

元宇宙需要大量的计算力,因此,许多分析师预测元宇宙是人类历史上算力需求最大的项目。

由于许多科技都需要在同一环境下运行,交互协议(Interchangeprotocols)也是元宇宙的一个重要科技。

由此可见,元宇宙的科技是多元的,产业布局也是全面性的,涵盖传统操作系统、信息安全、虚拟现实、数字货币,新型芯片。

但是在应用和架构上和传统科技不一样,包括新型基于App的操作系统架构,以及MILE实验中出现的手机和云平台会智能融合,云平台在适当的时候提供实时计算服务。过去的科技都是建立在物理环境下,互联网开启了虚拟社会,而元宇宙走得更远,是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结合。

而且应用领域还会继续扩展,估计将来百行百业都会在元宇宙上以不同形式出现。

由于其普惠性和普适性,将会有海量的企业和科技单位参与其中。

自带监管机制的元宇宙基础设施将是维持元宇宙次序的一个重要布局。

元宇宙为我们指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元宇宙也许会遭遇挫折,但它引发的硬件、软件、应用的革新,将画笔交到了所有参与者的手中,他们可以借此描绘出超越我们想象的人类的未来。

火种已被点燃,未来终将燎原。

创新的思想不断出现,传统科技不断被挑战,终会有一天,创新的星星之火将改变整个世界,数字文明的进程因此而大大加快,一个崭新的世界就在不远的将来。

参考资料

https://tech.china.com/article/20211025/102021_906005.html